据了解,自11月11日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以来,该县拟定了《秭归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秭归县人民检察院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工作方案》。根据转隶标准条件,确定了转隶人员名单。县监察体制改革从县人民检察院划转11个政法专项编制,转隶10人。
会上,县人民检察院转隶干部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县纪委书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分别对干部转隶、人员融合、工作开展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寄语了希望。
县委书记卢辉对顾全大局、服从改革的县人民检察院转隶人员及长期坚守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线的县纪委监察局及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部表示感谢。他指出,县纪委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是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要搞好感情融合、工作磨合和机制融合,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勇于担当作为,狠抓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