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草案)》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秭归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草案)》听证会代表采取如下办法产生:
一、听证会代表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了解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烟草制品经营等相关情况,并保证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5.无刑事犯罪记录;
6.能够自觉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听证会代表的产生方式
1.消费者代表3人:按报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产生。
2.排队轮候申请人代表1人:按报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产生。
3.卷烟经营户代表7人:按报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产生。
4.相关单位代表9人:分别由各有关单位推荐产生。
三、登记报名人数不足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和范围组织听证会,不再补足缺额。
四、听证会代表名单产生后在秭归县烟草专卖局公告栏公开公示。
特此公告。
秭归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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