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2023年第四季度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监控分析报告
为贯彻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强化风险防范,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现结合我县实际,将2023年第四季度直达资金工作报告如下:
一、分配执行情况
(一)2022年结转情况
2022年直达资金指标余额12238.59万元,截至12月结转金额11871.10万元,结转进度为97%,其余指标已全部收回;已支出金额3883.45万元,支出进度为32.7%。
(二)2023年执行情况
截至12月27日,秭归县收到直达资金共计122039.82万元,所有资金全部分配下达,分配率100%,已支付104420.21万元,支付进度为85.6%。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该资金总量2965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支出进度为100%。具体为(1)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2732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支出进度为100%;(2)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233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支出进度为100%。
2.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该部分资金总量为59728万元,已支付48324.11万元,支付进度为80.9%。具体为(1)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52万元,全部支付完毕,支付进度为100%;(2)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9237万元,已支付4247.88万元,支付进度为46%;(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709万元,全部支付完毕,支付进度为100%;(4)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7289万元,已支付7158万元,支付进度为98.2%;(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293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支付进度为100%;(6)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736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支付进度100%;(7)学生资助补助资金978万元,已支付611.81万元,支付进度为62.6%;(8)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4664万元,已支付4092.63万元,支付进度为87.7%;(9)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3881万元,已支付2935.43万元,支付进度为75.6%;(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7966万元,全部支付完毕,支付进度为100%;(11)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237万元,已支付2093.25万元,支付进度为40.0%;(12)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8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支付进度为100%;(13)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489万元,已支付1351万元,支付进度为90.7%;(14)就业补助资金2568万元,已支付2227.46万元,支付进度为86.7%;(15)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46万元,已支付11.94万元,支付进度为8.2%;(16)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219万元,已支付2723.19万元,支付进度84.6%;(17)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60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支付进度为100%;(18)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1640万元,已支付1466万元,支付进度为89.4%;(19)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121万元,已支付109.70万元,支付进度为90.7%;(20)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285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支付进度为100%;(21)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57万元,全部支付完毕,支付进度为100%;(22)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65万元,已支付240万元,支付进度为90.6%;(23)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98万元,于12月27日下达到我县,暂无法形成支付。
3.一般性转移支付。该项资金总量为49353.82万元,已支付47221.73万元,支付进度为95.7%。具体为(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3132万元,全部支付完毕,支付进度为100%;(2)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12万元,已支付176.41万元,支出进度为42.8%;(3)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019.82万元,已支付21123.31万元,支出进度为91.8%;(4)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279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支付进度为100%;
4.专项转移支付。该项资金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9309万元,已支付5753.62万元,支付进度为61.8%。
二、政策效果
强化“准”的特性,引导直达资金精准滴灌。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牢牢盯紧直达资金流向,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不断用“加速度”织密惠企利民的保障网,让越来越多的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共财政政策的阳光雨露。
(一)保障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促进教学正常有序开展。截至12月,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费及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支出4704.44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培训费、水电费、办公耗材等公用经费,弥补了县级财力不足,充分保障了全县义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52万元,主要用于三年消危行动危桥改造工程设计费及工程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2935.43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国省干线小修保养项目工程。保障了我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改善我县道路交通条件,方便老百姓出行和农产品运输。
(三)保障退休人员待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资金按文件要求及时拨入社保专户,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支出293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支出7966万元,补充社保基金收入,保障待遇及时支付。
(四)用好直达资金,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我县认真执行公告公示、补贴数据审核等流程,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安全高效兑付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212万元。充分调动全县农民自主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五)全面落实就业政策,保障基本民生。截至12月,就业补助资金支出2180.90万元,其中,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439.75万元;购买公共服务业成果331.82万元;兑现培训生活补贴、见习补贴、培训交通补贴、“春风行动”活动经费、“稳就业定增收”活动经费等合计770.10万元,培训补贴惠及企业28家;兑现企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156.08万元,惠及4家企业;支付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483.15万元。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全方位、各方面做好就业扶持工作,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努力,为稳就业保民生提供坚实支撑,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六)关爱弱势群体、优抚对象,促进军民和谐,保障民生安定,维护社会稳定。截至12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共发放715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1-12月城市特困、临时救助、农村低保、城市低保,2023年城市低保春节慰问金,城市特困分散供养护理费,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物价补贴,直达资金发放及时高效,救急解难,为生活无着人员提供救助;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1736万元,用于社会福利和救助,保障了困难群众参保资助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确保了救助对象享受到医疗补助待遇;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发放1351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军人、“三属”人员、参战参试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七类人员的补助,在关爱、激励军人方面有着重大意义。
(七)下沉财力保基层运转。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1982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工资福利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基层正常运转。
(八)支持帮扶企业,激发市场活力。截至12月,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5753.62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有力增强了市场主体干事创业热情,解决个人就业创业贷款难问题,促进了城乡劳动者积极就业创业。
(九)财力保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12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21123.31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小额贷款贴息。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出1566.95万元,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款、农民工工资、项目监理费、质保金等;产业发展资金支出6108.67万,用于支持全县茶叶生产加工、柑橘产业路建设及柑橘园设施配套建设、甜柿、花椒、蔬菜、鲈鱼、石榴等基地产业配套、电商物流、冷库仓储等项目,及乡村振兴项目设计费、脐橙产品宣传广告费等,通过助力产业发展,增加农户经济收入,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3456.36万,用于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人畜饮水、灌溉水源巩固、公路硬化等项目,解决了群众出行难、货物运输难等问题,降低运输成本,增加经济收入;贷款贴息资金支出65.15万元,用于支付2023年第一季度脱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对脱贫户小额贷款给予贴息,通过信贷政策支持脱贫人口发展产业,稳定脱贫致富;市场主体培育资金支出89万元,用于2022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奖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此项资金为改善人居环境,支持产业发展,提高农村生活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打开了新局面;收回存量资金支出340万元,主要用于沿水河桥至白家河段改建工程建设;特色产业奖补资金支出534.89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特色产业奖补品牌建设项目及农产品仓储项目补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615.8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项目设计费、建设费及监理费等;雨露计划资金190.50万元,用于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大梅公路改建工程3253.07万元;6-9月农村低保及特困2617.86万元;秭归脐橙央视新闻频道广告宣传费用143万元;烟农优质烟叶补贴54万元;农村供水保障资金66万元;水质净化设备及管材采购22.01万元。
(十)落实减税降费,缓解收支矛盾。截至12月底支出基层落实减税降费资金已支付2965万元,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统筹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助,弥补了我县因落实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造成的财政减收,缓解了我县收支矛盾,保障了我县财政平稳运行。
(十一)保障居民住房安全,提高平均居住水平。截至12月底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出2093.25万元,包括老旧小区改造支出2086.2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支出7.05万元。主要涉及:秭城小区、人武部宿舍小区、金家湾居民小区、建筑总公司小区、新城华府小区、食品厂王家湾小区、银杏花园小区等多个老旧小区的旧房改造项目,有效提高了人均居住水平,保证了整体改造项目稳步有效进行,推动了其他改造工程项目进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主要用于租赁补贴、廉租房配套工程,有效保障了部分人群的住房需求。
(十二)用好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发展。截至12月底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已支付176.4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猪大县奖励,有效利用奖励资金,促进我县生猪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经验做法
(一)统筹协调,加强组织保障。我局对财政直达资金管理高度重视,专门挑选局内业务能力强的干部从事此项工作,局领导以专题会议、工作会议等形式,研究解决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协调相关股室和部门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内部职责分工,我局结合实际,进一步将资金指标的分配下达、资金支付、支出关联匹配、预警问题处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明确到股室、到责任人,建立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由国库牵头,相关业务股室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为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工作打下基础。
(三)细化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按照年初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工作进度:一是及时分配下达指标。在上级资金下达后,迅速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安排资金,及时将指标分配下达到项目到单位。二是积极沟通协调。加强与预算单位沟通,采取电话、QQ、通报等方式告知提醒支出进度较慢的部门预算单位,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确保直达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和作用。三是及时导入信息和支出关联。预算文件下达及资金支出后3个工作日及时将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及时准确录入惠企利民补助发放信息,及时做好系统支付数据关联匹配。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完善直达资金管理体系。一是从上至下明确预算单位在直达资金管理中的责任,建立完善对预算单位的通报、督办机制,增强预算单位对直达资金管理的责任意识和重视程度。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动、对接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做好资金下达、使用、拨付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二)督促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加强与项目单位沟通、协调,督促项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梳理直达资金未支出项目,建立项目清单,测算支出进度,督促股室及时对接单位,加快支付进度。
(三)提高监控系统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监控工作流程和完善监控系统,对接相关系统数据,简化操作流程,实现数据自动传递、自动关联匹配,提高支出关联的准确度和工作效率,减轻基层工作人员工作量。
秭归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7日